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较明显的法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二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三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大冶大道*知识产权知识,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大冶大道*知识产权知识,大冶大道*知识产权知识。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一)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二)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三)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四)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五)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六)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七)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八)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九)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在中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10条)。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与**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 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又叫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